1. 接财务处、科技处等有关职能部门通知,省教育厅科研经费2010年立项的,必须使用全部额度的80%。逾期收回。
2. 财务处鼓励网上预约报销和绿色通道,详见财务处网页。
3. 各类经费,如需学院领导签字的,请按教学、科研、人事培训、图书资料等分类, 当事人签字后,分别放在办公文件夹中交到黄建平、王昌米、李晓霞、姜忠美、沈菊珍处,有关领导在1-3个工作日内签好字由当事人取回。
公司办公室
2010年11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