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科技处《关于印发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国家社科基金、浙江省教育厅项目有关事项

来源:必赢76net线路 时间:2009-10-23

各学院(部)、机关总支、直属单位:

为提高高级别项目的申报数量,营造人人从事科学研究、重视科学研究的良好科研氛围,优化科研项目层次和结构,特提出如下措施,请遵照执行。

1.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或研究人员必须主持或参与(排名前三位)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。(以下简称“国家基金”)

2.对于符合限项规定,可以申报而不报的人员,在年度绩效考核中,科研业绩量化分扣5分。

3.公司作为第一单位申报国家基金1项(以实际报出为准),学校奖励项目组1000元科研预研基金。

4.副高及以上人员原则上不能申报浙江省教育厅一般项目。

必赢76net线路科技处

二○○九年十月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