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、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《关于做好2009年农村工作指导员选派工作的通知》(浙组[2008]59号)的精神,公司拟选派1名干部到天台县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。具体要求为科处级干部或中级以上(含)职称的党员干部或教师(具有员工工作经验或有多年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),任职年限为一年。农村工作指导员以驻村为主要形式,党组织关系转至所驻村,一般不担任村内实职。选派期间,被选派干部不转行政关系,编制保留在学校,现任职务、职级保持不变。享受学校的工资、奖金、福利等待遇,不影响正常的工资调整。学校给予被选派干部每天30元的生活补贴。详细情况可进一步咨询党委组织(86843017)。
请各党总支(直支)、科技与艺术公司党委将自荐(推荐)人选于2009年1月7日下午3:30时之前报党委组织部。
注:如有意向的老师请于元月6日(周二)前到公司党总支书记办公室(7-208)报名.电话:86843450.